转发《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2-03-26浏览次数:57

 校属各单位:
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》(新政办明电〔2012〕68号)精神,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:
  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4月4日(星期三)是清明节,为法定节假日。3月31日(星期六)、4月1日(星期日)的公休日调至4月2日(星期一)、4月3日(星期二);3月31日(星期六)上4月2日(星期一)的课,4月1日(星期日)上4月3日(星期二)的课。4月5日起全校正常上班上课。
  特此通知。

党办校办
二�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